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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也不知道楚帝与项羽等人是无意还是有心,刘远将颍川郡让出去之后,实际上他的领地就跟“豫王”里的“豫”字八竿子打不着了,实际上衡山郡和南郡在上古九州里算是荆州的地盘,按照这个道理,封号也应该叫“荆王”或者“衡山王”之类的,而不是豫王。

    但是既然现在已经册封了,诏令也绝对没有收回去的道理,刘远就这么将错就错地用下来。

    正式搬迁至邾县之后,所有人要忙的事情就更多了。

    首先原来的衡山郡守府要改成豫王府。

    作为一方霸主,府邸的规格当然不可能跟郡守府一样,但是现在前线攻陷南阳的战事进一步吃紧,谁也没有时间去监工改造,刘远也不想把财力人力浪费在这上面,所以根本修都没修,只是让人将牌匾换下而已。

    其次是跟随人员的安置问题。

    张氏和刘桢等人不必说,自然是跟着入住豫王府,但是其他人,像刘薪刘弛,以及张氏的娘家人,还有宋谐他们这些人的家眷等等,甚至是跟随刘远同来的世族百姓,都需要另外安排住处。

    这份重任落在了安正和吴虞等人的头上,要知道衡山郡也是有本地世族的,所以好的地方一般都被占了,刘远要是不想引起这些人的反对,就不可能强夺民居,这就需要另外想办法妥善安置,饶是安正和吴虞心思细密,办事可靠,也忙得焦头烂额,脚不沾地,甚至差点闹出矛盾。

    然后是治地的管理。

    相比前面那个问题,这简直不算是问题了,有颍川郡的治理经验在先,刘远完全可以依样画葫芦,颁布善政,收服人心,再也不必像在颍川郡那样一点点地摸索,生怕行差踏错。

    不过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些,南阳郡的战事如今已经到了如火如荼的境地,在刘远与众人的商议下,大家一致认为拿下南阳郡势在必行,只有得到南阳了,才能往西更进一步,再从丹水武关直取骊山,赶在其他人之前进入咸阳。

    是的,解决了章邯之后,各路诸侯都卯足了劲,一路扫荡秦军余孽,直奔咸阳而去,为了鼓励众人早日消灭秦廷,楚帝已经下令,谁先入咸阳,咸阳就归谁,这让很多人都红了眼,有的甚至日夜赶路,迫不及待想要抢先进咸阳。

    战国时,各国各有自己的都城,这些都城无不是交通便利的战略要地,但是秦灭六国之后,秦始皇下令整修全国道路,这使得不管从政治上还是经济上,咸阳都成了全天下的中心,得到咸阳自然就意味着能够得到这块风水宝地,更不要说秦王宫自秦始皇开始,就珍藏了多少从六国搜刮来的宝物,加上秦国代代的传承,简直可以说集天下财富于一身,也就怪不得大家都想成为第一个占领咸阳的人了。

    别人想,刘远当然也想,所以他现在必须打通南阳这条路,才能西进,否则如果和别人一样走函谷关,那只能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去捡漏了,这不是刘远原本的目的,自从让出颍川郡之后,他虽然脸上笑呵呵,心里却一直憋着一把火,做梦都想抢先攻占咸阳,最好还能顺便把自以为胜券在握的项羽气个半死。

    在这种战意如虹的攻势下,加上缺乏强有力的后援,南阳郡孤木难支,节节败退,终于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,南阳郡郡守杨膘与郡尉韩山终于被迫投降,许众芳终于拿下了南阳郡,而已经晋升为百将的刘楠因为身先士卒,冲在最前面,还受了不轻的伤。

    刘桢听说刘楠受伤的消息时,已经是次年春天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刘楠本人根本没把自己受伤的事情当回事,也不想家人担心,所以不肯让许众芳往外传,还是许众芳回来述职汇报时不小心说漏嘴的——刘楠并没有跟着他回来,他依然留在军队里,显然已经待出乐趣了,但是正如刘桢很想念兄长,时常托人带信带物一样,刘楠同样也很想念妹妹,这一次他就托人带回了一封信。

    刘楠不爱读书,所幸在乡学待的那几年还有点用处,不至于让他成为文盲,所以寄回来的信虽然字迹很丑,也谈不上文采,刘桢还是看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她将信逐字逐句地看完,然后抬起头,这才注意到帮刘楠带信回来的人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年轻人,身上穿的同样也是百将的甲胄,看上去约莫十七八岁的年纪,俊秀的眉目因为战火的淬炼而变得锐利分明,但身上却不见郭质那般的意气风发的张扬,气质仿佛已经完全沉淀下来,不似粗莽的武夫,倒像文武双全的儒将。

    百将是下级军官,职位不高,但是刘楠不肯倚仗刘远的关系,非要从最低级别的伍长做起,按照战功来升级,能够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从伍长升至百将,也是非常迅猛的速度了,足以说明这个人的杰出。

    而眼前这个人,据刘楠信上所说,是跟他一起入伍,一起训练,一起上战场的好兄弟,两人之间是过命的交情,让刘桢要待他如兄长,不可轻慢无礼。

    对方是跟着许众芳一道回来的,见过了刘远之后,因为要帮刘楠带信,又特地过来见了她,眼下任刘桢打量半天,也未曾露出恼色。

    以老哥的资质,能跟这样一个人相交,倒是他的福气了。刘桢不厚道地想道,然后扬起可爱的笑容:“请问你就是陈家阿兄吗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陈素笑了笑,笑容一下子软化了他作为武将的凌厉气势,变得温和起来。“小娘子无须多礼,唤我子望便可。”

    刘桢第一印象便觉得此人很好相处,又不像一般武将给人咄咄逼人或粗鲁无礼的感觉,反倒让人觉得如沐春风,难怪自家兄长会与他交好。

    “那子望也可喊我阿桢或仁静。”刘桢老实不客气,除非像宋谐安正这样的长辈,否则大她几岁的,像郭质,姬辞,一律都被她直呼其名,她还真不习惯逢人就喊阿兄,即使这是时人的习惯。

    陈素点点头,笑道:“阿桢,你阿兄很是想念你,可惜他常年身在战场,即便是想给你买礼物,也无甚可买,只好寄信回来,他还托我带了些钱财回来……”说完他就在兜里掏啊掏,掏出一个麻布粗制的袋子,递给他。

    刘桢接过一掂量,被里面沉甸甸的分量吓了一跳,打开一看,全是成色上好,制作精细的半两钱——秦朝虽然已经摇摇欲坠,可最流行的还是这种钱币,而且现在各方诸侯已经开始自己铸币了,谁的半两钱制得好,被人民群众认可,就能流传越广,但是这样也有一个弊端,做得太好的钱,往往容易被世族大户拿去收藏起来,也会导致世面流通的减少。

    所以刘桢手里这些半两钱,看得出都是刘楠精心攒下来的。

    “怎么这么多?”她吃惊极了。

    陈素笑了笑:“我既是阿楠的好友,便也如同你阿兄一般,理当给你见面礼的,可我们常年待在战场,俸钱也无处可用,便攒了这些,你一并拿着罢,有什么想买的尽可去买。”

    随着刘远地位的提升,这几年逢年过节总会有人上门送礼,身为刘远的长女,刘桢当然也不会被落下忽略,所以刘桢自己也攒了不少私房钱,以至于已经对“礼物”和“钱财”一类免疫了,不似最开始的时候时时刻刻有危机感,恨不得体己钱再多一些才好。

    但此时收到这份毫不出奇的礼物,她却觉得心里陡然涌出一股暖流,几乎要将整个人淹没。

    想想多久之前,她那位不省心的兄长,还曾经不负责任地抛下全家偷偷跑到前线去,只为了自己的一腔热血,但现在竟然也开...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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